2008-11-21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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洛阳市规划局行政执法事项
责任分解
 
一、相关科室主要职责
1、总师室
组织窗口办公;负责报件的受理、初审、内部传递的批准文件的发出;发放“一书两证”;组织对重大建设项目的可行性研究和重大工程规划方案审定;建设项目批前公示、批后公示。
2、规划科
组织编制城市规划;建设项目用地的规划选址、定点;核发《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》;规划设计条要点;总平面图设计方案审核;审定用地范围;核发《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》。
3、建筑与环境艺术科
建设工程项目和环境艺术项目的定位;规划设计条件要点;审查设计方案和施工图设计条件;优选、招标设计方案;核发《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》以及竣工验收。
4、市政科
参与各类市政规划的编制和审查;交通、管线等各类市政工程项目的定位;规划设计条件要点;审查设计方案和施工图设计文件;核发《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》以及竣工验收。
5、法规监察科
受理行政复议,承办行政应诉;办理系统行政执法人员的资格审核;监督检查全市贯彻执行城市规划和测绘管理法律法规情况;制定执法检查工作制度;负责城市规划、城市测绘违法案件的立案,制定下达行政处罚决定通知书。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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